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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9/21 点击量:

地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室资源优势,促进实验教学课程改革,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更好地挖掘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利用率,针对学院教学实验室开放特制定本办法。

1、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学生参与科研型、自选实验课题型和实验素质与能力培养型。

2、开放的实验室主要为李四光楼基础教学实验室140矿相学实验室、146岩石学实验室及鸽子楼213岩矿综合实验室。其他实验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计划逐步开放。

3、学生参与科研型开放实验主要面向高年级本科学生,对获得吉林大学本科生研究机会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学生优先进入实验室。实验中心按项目统一管理提供服务,符合进入条件的同学可向院实验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实验中心负责实验场地安排,提供相关仪器设备和消耗材料;申请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相关规定,否则计入黑名单,限制进入开放实验室。

3、自选实验课题型实验面向全院本科生,由学生和实验教师拟订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型、设计型实验课题,制订实验计划,经实验中心批准后进入实验室。

4、实验素质与能力培养型实验结合开放性创新实验课程,如手持GPS、岩矿鉴定、古生物化石鉴定等分别在相关开放实验室进行。实验过程由实验技术人员全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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