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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中心微机室开放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9/21 点击量:

实验教学中心微机室开放管理制度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二、微机室为开放性实验室,有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安装、拆卸或破坏网络设施设备。

三、上机师生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四、一旦网络遭到黑客攻击,机房管理人员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

五、严禁在微机室使用来历不明、易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在使用前需要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进行预查、杀毒。

六、任何人不得在微机室利用联网计算机上传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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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