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发挥和利用学校国家级、省部级教学科研实验平台优势,开放和共享学校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资源,推动融合实践教学改革,打造高阶性、创新性、挑战性实验教学课程和项目,强化本科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2024年春季学期将继续开展开放性创新实验教学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开放性创新实验目的
开放性创新实验是以复杂问题和综合问题为导向的研究性实验,定位于我校实践教学体系中的综合训练层次。教学目的为承接课程实验,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培养团队合作意识和创新意识。
二、选修项目范围
2024年开放性创新实验项目库。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三、选修项目流程
使用“吉林大学开放性创新实验管理系统”进行教学过程管理,选修项目流程如下:
1.指导教师设置开课计划:3月14日—3月21日,指导教师确认并开启本学期开放性创新实验项目,开启实验项目时需注明预上课时间及地点。开启状态的实验项目,不足3人申请不得开课;凡超过3人申请,指导教师须开展该实验项目教学。若指导教师未开启实验项目,则默认本学期不开展该实验,学生无法选修。
2.学生选课:3月22日—3月29日,学生登录系统,根据实验项目介绍、专业要求及上课时间地点等信息选择实验项目,每名学生本学期最多可选修1个实验项目。
3.指导教师确认开课信息:3月30日—4月5日,指导教师在线查阅选课情况,确认并联系学生修定实验上课计划,启动实验教学。
四、相关要求
1.根据2022版本科培养方案编制要求,各学院均须开设开放性创新实验课程,课程包含多个实验项目。开放性创新实验课程作为专业选修课由各学院组织管理,从2022级本科生开始实施。
2.开放性创新实验项目按学期选修方式进行,大二及以上年级学生可选修实验项目,单个实验项目选做人数不足3人不得开课,单个实验项目选做人数最多30人。本学期每名教师累计最多指导30名学生,每名指导教师每学期累计最多核算10组实验耗材。教学工作量按照《吉林大学学院教学工作量(本、专科)核算办法》(校教学〔2016〕78号)相关要求核定。
3.2018级-2021级学生按2018版培养方案相关要求执行,学生完成实验项目并取得及格及以上成绩,每个实验项目可在本科课外培养计划中认定1学分;2022级及之后入学学生按2022版培养方案相关要求执行,学生完成实验项目学时数须累计不少于24学时,并取得及格及以上成绩后,可在2022版本科培养方案中认定1学分。
4.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和管理本单位开放性创新实验教学工作,具体由分管实验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主任)负责,由本科教学工作办公室(实验中心)组织管理。各教学单位须检查监督实验教学开展情况,保证教学质量;负责实验室及实验教学过程安全管理,组织师生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保障实验教学安全;提供实验室和必要的实验耗材支持。各教学单位分管实验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主任)对实验耗材专项经费承担监管责任。
5.学生应严格按照指导教师要求完成实验项目内容,实验项目完成后须于6月21日前在系统中提交规范严谨的实验报告或实验结果材料,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成绩按0分记录。
6.指导教师须在开展实验教学前,对学生进行实验安全教育,须对学生实验过程给予指导、督促,及时批改实验报告,并于7月12日前完成学生的实验成绩认定工作。实验成绩按优秀(A)、良好(B)、中等(C)、及格(D)、不及格(F)五级分制记载,优秀率原则上不高于30%。
7.为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开放性创新实验已纳入教学督导检查工作中,各指导教师须严格按照实验教学计划如实上课,不得擅自调课或调换指导教师,如需调整,需提前一周在系统中提交调课申请,经学院审核后报学校审批。对于在教学督导检查中不合格的实验项目,将取消该实验项目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实验耗材经费,并根据《吉林大学本(专)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校发〔2015〕141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系统登录方式:
方式一:校内直接访问:https://oep.jlu.edu.cn,
方式二:校外通过vpn访问https://vpn.jlu.edu.cn,登录后,点击“开放性创新实验管理”模块。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
联系人:蔡印 85166784
系统技术支持:牛立刚 13596477278
附件:1.2024年开放性创新实验项目库
2.开放性创新实验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教 务 处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