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保障广大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确保教学、科研工作正常有序运行,根据教育部《高校教学实验室要建安全准入制》及《吉林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名词解释
实验室安全准入规定是指对即将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的师生和外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并取得合格成绩者不得进入实验室的一种规范机制。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拟进入吉林大学备案的实验室所有师生和外来人员。
第四条 制度体系与责任落实
(一)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考核试题库包括安全通识题(约占30%),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建设,实验室专业安全知识题(约占70%),由各二级单位负责建设,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实验室准入教育考核平台的开发、建设、维护;
(二)各二级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学生开展实验室安全准入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合格证书;
(三)学校与各学院负责组织对师生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与应急演练;
(四)各实验室须根据实验内容,组织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进行教育培训,签订确认书;
(五)如因安全准入制度执行不到位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 教育内容
(一)国家、地方、行业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
(二)实验室通识性安全知识;
(三)化学类实验室的专项安全知识;
(四)生物类实验室的专项安全知识;
(五)辐射类实验室的专项安全知识;
(六)实验室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知识;
(七)实验室的急救逃生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八)实验室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等。
第六条 教育方式
(一)实验室安全与环保教育考试系统在线学习;
(二)根据实验内容,各学院(所、重点实验室)集中安排专项教育培训;
(三)虚拟仿真或实景应急演练;
(四)实验室安全与环保教育考试系统在线考试。
第七条 取得准入资格的条件
(一)分别通过校级安全通识考核和实验室专业安全知识专项考核,成绩合格;
(二)各学院组织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和安全知识确认书,获得准入资格;
(三)准入证书本科生有效期为4年,研究生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需重新参加考试。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