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中心本科生研究性实验指南
研究性实验,是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自选自做的内容相对综合的带有专题研究性质的实验。此类实验有助于学生系统掌握课堂实验的学习内容,拓展知识,提高动手能力。同时,学生通过搜集资料、观察思考、总结归纳等工作过程,感受自主学习,体验独立研究,提高科研素质。
基本规定
1.本科期间每个学生至少应完成1个研究性实验。
2.研究性实验题目,学生可以自行拟定,也可由导师提供科研素材、样品、资料等,确定题目。
3.导师应审查实验研究方案,指导实验研究的思路、方法,对成果引用、论文撰写等加以规范。
4.研究性实验的实验环节,由实验技术人员指导,在综合实验室完成。原则上,实验时间应控制在三~四周内。
5.学生完成研究性实验后,需提交实验报告或研究论文。实验报告或研究论文应突出学生的实验结果,充分利用图、表或照片,力求真实、简练、有说服力。实验过程中新搜集到的前人资料或新形成的图件、数据、鉴定报告、光薄片等原始资料,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6.学生实验过程中,发生印制资料、制作光薄片等费用,应提前申请,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
7.每个合格研究性实验记课外学分2学分。
二、主要流程
1.学生通过院实验中心网站查询研究性实验有关信息,自主确定研究性实验题目,直接向相关实验室登记申请。
2.实验室批准学生申请后,为学生安排实验位置。学生即可在实验室开放时间内,自主安排时间、自行查找有关标本等资料,独立开展实验,最后提交实验报告。
3.相关教师与实验室具有实验师及其以上资格的实验人员,对学生研究性实验加以指导,并协助审阅学生提交的实验报告,给出成绩,择优上网交流。
4.院教学办记载学分。
5.学生应服从实验室的管理,维护实验室秩序,保证实验室安全,爱护仪器设备、标本、图件等物品,用后自觉放回原处,养成良好的实验工作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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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修订